院属各部门:
经研究决定,“中秋”、“国庆”两节放假时间如下:
一、中秋节放假时间
9月22日(星期三)一天。
二、国庆节放假时间
10月1日—10月7日七天。
三、说明和要求
1、9月18日(周六)、19日(周日)照常公休,其中周六有课的班级正常上课。
2、10月9日(周六)、10月10日(周日)正常上班上课。调课安排由院教务处负责安排。
3、请各部门提前安排好相关工作,党政办、保卫处、总务处及后勤服务中心应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,并将值班安排表于9月30日前报党政办。
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
上一条:关于转发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开展2010年下半年党委中心组(扩大)学习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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